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

Hongta Liaoning Tobacco Co., Ltd

2003年12月,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红塔辽宁公司”)由辽宁省烟草专卖局(公司)与红塔集团实行股份制合作组建,下设沈阳卷烟厂、营口卷烟厂。红塔集团以货币投资形式出资控股51%,辽宁省烟草专卖局(公司)以两厂资产总额投资持股49%。2004年,辽宁省烟草专卖局(公司)将所持股权转让给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。2005年4月,红塔集团增持股份,持股比例为52.17%;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出资不变,持股比例47.83%。红塔辽宁公司组建后,取消沈阳、营口两个卷烟厂的法人资格,公司成为独立法人。

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62.64万平方米,主要生产“人民大会堂”、“玉溪”、“红塔山”、“红梅”等品牌,其中,“人民大会堂”是辽宁省政府确定的“辽宁省重点名牌产品”。

改制后的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,在借助红塔集团的品牌、技术、管理优势基础上,按照行业“大品牌、大市场、大企业”战略,坚持“融入红塔做大做强,依托红塔做精做优”发展思路,主动推动品牌整合和改革发展,持续深化时代企业建设,使生产运营水平得到显著提升,并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行业“共同发展”理念,多次得到行业领导的高度肯定,被行业评价为“合作典范,堪称楷模”。

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坚持“双轮驱动”的发展战略,做到合作品牌与自有品牌的共同发展。合作生产占总产量的一半以上,促进了管理进步、产品结构提升和工艺技术水平的提高,对保持平稳增长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坚持发展壮大自有品牌,不断提升发展质效。如今,自有品牌“人民大会堂”已走过一个甲子,品牌规模已是企业重组时的5倍多,品牌贡献度和美誉度再创新高。“人民大会堂”主要规格连续四年在国家局抽检中获得第一、第二名的好成绩;2014年,国家局确定“人民大会堂”在辽宁省(包括大连)视同行业鼓励品牌;2017年,国家局再次发文确定“人民大会堂”在东北、华北九省市区视同行业鼓励品牌。2021年,“人民大会堂”(硬红细支)进入行业共育品规目录;“人民大会堂”品牌快速成长,由区域特色品牌向全国知名品牌迈进。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税利持续增长,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,开启了新时代发展的新征程。

地址:沈阳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-2号

邮编:110003

电话:024-22815777,22956537

传真:024-22815200

邮箱:htlnjjjc@sohu.com

网址:https://www.htln.cn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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